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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肉制品小作坊整治提升9月底前100%全覆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9 08:12:00    

日前,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肉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组织相关人员到韩秀芹食品加工坊现场观摩整治提升情况。据悉,今年9月底前,全市将实现肉制品小作坊整治提升100%全覆盖。

在位于高新区凌水路的韩秀芹食品加工坊的加工区,熟食加工间、生肉冷冻库等专间独立设置,防止生熟交叉污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该加工坊还在辅料间专门设置了食品添加剂专用柜,专人专柜专锁存放管理。“在小作坊的提升过程中,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指导我如何对每一批食材的供应商资质、检验报告等认真查看,如何对店里食品添加剂规范管理、如何在肉制品加工时避免交叉污染……”经营者表示,肉制品加工坊得到了整体提升,今后将继续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

今年3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肉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要求肉制品小作坊做到“三规范三严禁、四查四记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其中,三规范三严禁包括:规范原料进货查验,严禁采购来源不明;规范食品添加剂合规性,严禁违规添加使用;规范生产加工条件,严禁发生交叉污染。四查包括:公示明示、加工环境、产品检验、标签标识。四记录包括:原料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产品销售记录、日常管控记录。市场监管部门在对肉制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未公示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等问题,已要求小作坊业户立即改正。据了解,我市共有肉制品小作坊127家,目前已有超10%的肉制品小作坊完成规范化整治提升。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提醒,肉制品小作坊在生产经营中要做好进货查验记录。除了采购的票据外,对于肉类原料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猪产品要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肉类还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小作坊的产品以散装为主,散装食品要标明小作坊名称、许可证编号、生产加工地址等内容,预包装食品还要标明配料表、净含量,同时标注“小作坊食品”字样。(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宋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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